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
【颁发部门】 人事部(已撤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一、申报条件
在生产经营单位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等单位中,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认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法规,热爱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
(二)2001年12月31日前,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或从事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的岗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1995年及以后,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过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专业论文2篇,或有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专业的重要专著。
(四)连续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工作满5年,累计满10年。
(五)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及法规方面知识考核合格。
二、认定组织
由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认定程序
(一)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单位的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军队系统的申报工作由总政治部干部部组织进行。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中央管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对本部门(企业)的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申报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样表略)。
2、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获奖证书、本专业有代表性的论文或出版专著内容说明和首页的复印件。
3、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及法规知识考核合格的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拟认定人员的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
(五)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合格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合格者名单报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批准手续。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国家对认定人员数额实行总量控制,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认定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人事行政部门,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人事部门,总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总政干部部门,应于2002年12月31日前将审核合格人员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时,须审核原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时,可送复印件。
(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做好审核、申报工作。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该地区(部门)或单位当年的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的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资格。
(五)凡违反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行贿受贿行为者不得申报。
(六)各地应优先推荐具备申报条件,且在生产经营单位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凡申请认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均须按本办法办理。
附件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表
附件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任:闪淳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刘宝英(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
黄玉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司司长)
成员:范勇(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
李素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司副司长)
李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筹备办处长)
刘铁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
冯长根(中国科协副主席、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范维澄(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科技大学热安全中心教授)
胡千庭(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研究员)
邓建(武汉冶金安全环保研究院高工)
徐自芬(机械科学研究院高工)
任天笑(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林树青(国家质检总局锅炉检测中心研究员)
张海峰(中国石化安全研究院研究员)
办公室主任:黄玉治(兼)
办公室副主任:李斌(兼)
胡文忠(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处长)
联系单位及电话: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司 64463136 64274692(传)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84214781 84211552(传)
附件2: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表
所属省、自治区、
直辖市或部门
(企业)名称:
单位名称:
申报人姓名:
申报时间:年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1、本申报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由申报人逐项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晰。由于字迹潦草、难以认清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表14页由本人填写,57页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可。
3、“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在所选择的项目上用笔打“√”。
4、“初任高级专业技本职务名称及时间”主要是由分正、副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填写。
5、如需要填写的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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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像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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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民族││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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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单位名称││┃
┃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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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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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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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毕业院校│┃
┃高││┃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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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肄、结)业时间 │年学专业│学制│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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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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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批准单位│┃
┃称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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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聘任单位│┃
┃称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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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 累计从事安 │┃
┃││ 全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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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
┃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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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
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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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单位│从事何种│职务┃
┃││专业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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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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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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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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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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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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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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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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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相关业务学习或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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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学习或培训│学习地点│取得何种证┃
┃│的主要内容│及主办单位│书及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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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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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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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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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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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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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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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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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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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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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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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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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主要业绩
(包括有代表性的论文、科技成果奖或重要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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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 ┃
┃│目、课题、成果等) │(主持、执笔、独立完成)│奖励、效益和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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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及法规方面知识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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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考核主办单位证明(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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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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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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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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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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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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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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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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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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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肄、结)业时间 │ 所学专业 │学制│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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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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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批准部门│┃
┃称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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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累计从事安│┃
┃││全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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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局(省直厅、局、总公司)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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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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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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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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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级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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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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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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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签字):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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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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