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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令第64号——废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颁发部门】 公安部

【发文字号】 公安部令第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1994年5月1日发布施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现予以废止。

二00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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