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推动外贸出口持续增长,经国务院批准,企业2002年一般现汇贸易出口收汇贴息和纺织品、服装、鞋、箱包、玩具、机电、高新技术七类商品一般贸易出口收汇增加贴息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继续按财税[2001]1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推动外贸出口持续增长,经国务院批准,企业2002年一般现汇贸易出口收汇贴息和纺织品、服装、鞋、箱包、玩具、机电、高新技术七类商品一般贸易出口收汇增加贴息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继续按财税[2001]1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