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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发部门】 人事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人办发[2002]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现将200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语种及类别、级别的合格标准见下表: A级B级C级 英语综合60 50 55 理工60 55 50 卫生60 55 50 日语 55 50 50 俄语60 60 60 德语50 50 50 法语60 55 50 西班牙语 55 60 60 请各地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述合格标准进行复核,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确认无误后,再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考试成绩,并认真做好合格证的发放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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