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计委: 你委《关于上报的请示》(内计价字[2002]3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委拟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你委上报的医保目录乙类药品中,有部分药品属《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录》所列品种,请从你区定价药品目录中剔除。在公布你区定价药品目录时,请同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内蒙古自治区计委: 你委《关于上报的请示》(内计价字[2002]3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委拟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你委上报的医保目录乙类药品中,有部分药品属《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录》所列品种,请从你区定价药品目录中剔除。在公布你区定价药品目录时,请同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