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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2002年人事工作要点


【颁发部门】 人事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人发[200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02年人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才战略总揽全局,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建设、人才市场建设、人事法制建设和人事部门作风建设,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以人事人才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一、以培养高层次急需人才为重点,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继续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举办学术技术专题研究班、高级研修班,加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同其他高水平专家的交流与合作。制定培养计划,着力培养精通国际语言和事务的高新科技人才、国际金融和贸易人才、高级行政管理人才、工商管理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抓紧建立国家和省区市的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大力发展博士后科研队伍,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增加高校、科研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量。修改出台《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推进继续教育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探索建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WTO知识培训,将其列入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内容。推动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农村特别是农业科技推广、小城镇建设急需人才的开发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活动。 2、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当前职称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行工程技术、咨询代理、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执业资格制度,推进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国际互认。扩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范围,完善资格考试制度。 3、加大吸引留学人才和海外专家工作力度。抓住当前时机,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吸引我海外学子和各类人才回国创业。制定《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做好留学人才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与地方共建3--5个留学人员创业园。完善回国(来华)定居专家政策,鼓励海外专家回国(来华)定居。 二、重点抓好公务员作风、能力和制度建设,使公务员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4、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公务员理论学习制度。出台《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广泛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抓好公务员的惩戒工作。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总结推广城区街道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先进经验。在沈阳市和平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推广政府服务工作进社区和政府机关“一条龙”服务的经验,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和网络化。继续推行公开办事制度。 5、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实行分类考试,创新考试内容和方法,同时扩大公务员选拔录用视野。加大竞争上岗力度,与中组部联合制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做好竞争上岗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提高竞争上岗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推行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部分职务聘任制、诫勉谈话制等制度。加强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结果与任免、培训、奖惩、晋级增资、年终奖金发放等内容相挂钩的做法。按照不同类别职位的工作特点和条件要求,研究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做好公安、安全等部门对某些特殊职位实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试点工作。 6、推进公务员能力建设。全面落实《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围绕公务员七项能力标准,重点提高公务员行政能力,加强外语、计算机培训。组织开展公务员WTO基本知识培训,使公务员了解、掌握世贸规则和我国的承诺,提高公务员应对人世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和方法,推进MPA专业学位教育。继续试行基层锻炼导师制。加强培训指导和施教机构建设,建立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制度。 7、完善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中央要求,制定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方案,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规范津贴管理,研究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在清理整顿各地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经过试点适时推出。研究制定工资水平平衡比较办法,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平衡比较调查制度,为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提供科学依据。改革完善公务员福利制度,按照福利货币化的要求,将各项福利制度改革中的个人支出逐步纳入公务员工资。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企事业单位用人机制 8、大力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出台《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并认真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与聘用制相配套的考核、流动、人事监督、未聘人员安置等政策规定。抓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工作,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制度。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原则上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积极稳妥地做好未聘人员的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岗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管理办法。 9、继续分行业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继续抓好科研、高校、卫生等行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文化、出版、中小学和广电等行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试点。 10、加快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步伐。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搞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出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执行不同工资制度的办法。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的自主权,逐步建立适应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内部分配机制,并向关键岗位和一流人才倾斜。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搞活内部分配机制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指导力度,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 11、加强对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不断增强企业人事工作活力。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考核、培训的指导意见,促进企业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大力建设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提高国有企业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适时总结推广企业人事人才工作的经验。 四、进一步发展完善人才市场,加快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步伐 12、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市场“十五”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人才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监督检查《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整顿人才市场秩序。继续完善人才市场布局,筹备建立2--3个国家级专业性人才市场。加强人才市场之间的联合,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的形成。发挥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作用,加强人才中介机构的行业自律。 13、建立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坚持按季度发布全国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各地也要逐步建立本地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为人才资源开发提供决策依据。加强人才市场网络建设,提高人才市场信息化水平。 14、促进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向市场竞争主体转变。逐步理顺政府人事部门与所属人才中介机构的关系。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政府人事部门授权或行政职能延伸的业务和可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业务分开运作,对两类业务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和分配机制,创新人才市场的体制框架。全面开展人事代理业务,拓展服务领域,发展人才规划、人事诊断、人才测评、薪酬设计等技术含量高的人事代理服务。发展高级人才服务项目,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增强人才中介机构的竞争力。 五、统筹协调,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全面发展 15、继续实施西部人才开发战略。加大对西部人才资源开发的宏观指导力度,在人才流动、工资福利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继续落实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的总体设想,举办20期培训班,力争培训1000名副处级以上公务员。在京组织1期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县市人事局长培训班。办好西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继续为新疆等西部省区市特殊培养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西部行”活动。初步实现西部地区人才市场联网。配合中组部继续做好干部援藏、援疆工作。 16、加强人事法制建设。与中组部共同做好《公务员法》起草工作。推动《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和《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加大人事执法力度,建立人事执法责任制度和执法检查通报制度,开展一次全面的人事执法大检查。健全完善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做好案件处理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人事系统普法工作。 17、强化人事宏观调控。认真落实《2002年--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人事人才发展“十五”规划纲要》,适应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趋势,研究制定人才结构调整计划和相应政策。按照建立“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人事宏观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快人事计划改革步伐,促进人事计划管理向人事宏观调控转型。探索建立社会化人才统计调查制度。 18、积极稳妥推进军转安置改革。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军转安置工作质量,确保计划安置任务的落实。积极探索和完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理好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19、努力做好人事调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做好中央直管企业和国家重点发展行业、部门的人才服务工作。继续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市场双向选择实现就业,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和国家重点单位就业。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十五”期间考试录用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研究制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管理办法》。 20、加大人事人才工作的国际合作力度。积极巩固扩大合作关系,拓宽合作领域。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助的《西部地区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项目》,组织开展西部公务员能力建设、人才市场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等方面的9个出国培训团和10项国内活动。认真实施《APEC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促进项目》,通过互联网为APEC成员免费培训高级网络技术人才,普及网络知识,建立网络论坛。研究提出《关于加强公务员出国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召开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工作会议。加强国际职员后备队伍建设,配合联合国组织“2002年联合国国家竞争考试”。 21、加强人事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围绕人事工作的中心任务,做好实施人才战略的宣传报道。重点做好表彰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实施《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和人才市场建设工作的宣传。加强对人事报刊的指导,把好人事新闻宣传关。办好《人事信息》内刊,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 六、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人事部门的作风建设 22、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推动全国人事系统继续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改进作风,使今年成为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转变政府人事部门的职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人事工作方式,精简会议和文件,加强调查研究,树立人事系统求真务实的政风。各级人事部门的领导每年都应保证一定时间进行工作调研,并自己撰写调研报告。 23、推行电子政务。继续推行信息服务、网上办理、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电子政务,增强人事工作透明度,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国务院各部门京外调(迁)入人员审核备案、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国际职员后备人员招考、军转干部安置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工作,扩大网上办理的业务范围,为单位和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24、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认真落实中组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两部一办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党纪政纪,依法查处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各类案件。加强管理,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提倡勤俭节约,保证人事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 25、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人事干部队伍。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大及其他重要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继续办好人事厅局长培训班。有系统、有步骤地组织学习WTO有关知识和外语。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人事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人事部 二00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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