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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3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机构字[2002]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北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3家证券营业部的初审意见》(南宁证监发[2001]1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南宁、北海、桂林3家证券营业部。 二、请你办通知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按我会有关规定办理这3证券营业部的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保证证券营业部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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