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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对《期货经纪公司年度报告参考内容与格式》做出部分调整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期货字[200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期货经纪公司、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期货经纪公司年度审计和报告工作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0]3号)下发后,对规范期货经纪公司的财务行为,提高期货经纪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我国期货市场最新发展的需要,现对《期货经纪公司年度报告参考内容与格式》的部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营情况”中的经纪业务情况表修改为:(见附件表1) 二、增加“3.经调整净资产计算表”,作为“(二)主要财务指标”中的第3张表。(见附件表2) 三、“公司概况”的修改: (一)中加入“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一项。(二)中加入“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开始任职时间;在报告期内离职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 四、“经营情况”的修改: 增加“(三)内部稽核员审核报告书”。公司内部稽核员应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3.对公司业务状况进行分析。内部稽核员应对审核报告书签字确认。 五、期货经纪公司在上报年度报告时,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给中国证监会。电子邮件网址:csrcqhb@esrc.gov.cncsrckjb@csrc.gov .cn 附件: 表1 ┌───────────┬─────────┬───────────┐ │ 项目 │代理交易量(手)│ 代理交易额(万元) │ │交易所/品种 ├──┬──┬───┼──┬──┬─────┤ ││上年│本年│增减% │上年│本年│增减% │ ├───────┬───┼──┼──┼───┼──┼──┼─────┤ │││││││││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小计│ /│ /│/ ││││ ├───────┼───┼──┼──┼───┼──┼──┼─────┤ │││││││││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小计│ /│ /│ /││││ ├───────┼───┼──┼──┼───┼──┼──┼─────┤ │││││││││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小计│ /│ /│/ ││││ ├───────┴───┼──┴──┴───┼──┴──┴─────┤ │合计│││ └───────────┴─────────┴───────────┘ 表2 ┌──┬───────────────┬───┬──┬────────┐ ││││││ │序号│项目内容│ 本期 │上期│增减百分比│ ├──┼───────────────┼───┼──┼────────┤ │1 │净资产││││ ├──┼───────────────┼───┼──┼────────┤ │2 │加:风险准备金 ││││ ├──┼───────────────┼───┼──┼────────┤ │3 │减: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 ││││ ├──┼───────────────┼───┼──┼────────┤ │4 │待摊费用││││ ├──┼───────────────┼───┼──┼────────┤ │5 │固定资产净值││││ ├──┼───────────────┼───┼──┼────────┤ │6 │无形资产││││ ├──┼───────────────┼───┼──┼────────┤ │7 │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 ├──┼───────────────┼───┼──┼────────┤ │8 │经调整的净资产(1+2-3-4-5-6-7) ││││ ├──┼───────────────┼───┼──┼────────┤ │9 │客户保证金余额││││ ├──┼───────────────┼───┼──┼────────┤ │10│净资产风险率(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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