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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编制2002年烟草行业科技开发与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青州烟草研究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烟”战略和烟草行业“1144”跨世纪改革与发展思路,确保“十五”科技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组织编制《20年烟草行业科技开发与推广项目计划》(以下简称《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含科研招标项目,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实际和发展的需要,继续以培育烟草品种、提高烟叶品质和开发高香气、低焦油、低危害的卷烟产品(即一高两低)为立项目标,针对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烟草行业面临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对烟草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政策性研究,重点加强对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改造,不断增强烟草行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行业科技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烟草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技术储备。 二、项目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 2、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 3.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能针对烟草行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及科技自身发展的需求和重大影响,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力戒低水平重复。 4、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提倡以国家级、行业级烟草企业技术中心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与行业内外科研院所。 大学、科技型企业横向结合,形成“产学研”联合研究体,体现联合、协作和优势集成。 5.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研究基础和工作基础开展研究工作。 6、发挥我国的优势与特色,体现我国自然、地理与人文资源特点,在国内外技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应用基础研究。 7、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学术背景应与项目的研究方向密切相关,每位科研人员原则上只能作为1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申报项目,最多不能超过2个。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和要求见附件2),填写《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开发项目建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3),提供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学术背景材料。 2、申报材料一式15份,软盘一式2份,统一要求用Word格式录入、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负责人的学术背景材料、项目建议计划汇总表。不符合材料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3、国家局不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查新报告》。必要时,科教司将在项目审查过程中统一组织查新。 四、项目申报程序 l、各省级局(公司)及其下辖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道所在省级局(公司)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省级局(公司)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后,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 2、国家局机关各部门、郑州烟草研究院、青州烟草研究所、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基地、中国科技大学可直接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局科技教育司。 3、对于烟草系统外单位,须报送所在省级局(公司)科技主管部门或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签章后方可报送。 五、《项目计划》的编制 l、项目的申报。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形式,即:科研项目招标(或邀标)和承担单位申报项目两种。2002年国家烟草专卖局科研项目招标书另文下达。 2、形式审查。国家局科教司在受理截止期后一个月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并将所有申报项目汇总后提交专家评议。 3.专家评议。国家局科教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按学科分组评议,并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编制2002年项目计划(草案)。 4、国家烟草专卖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审议。国家局科教司将2002年项目计划(草案)送交科技委委员审议,并根据科技委委员审议意见,编制2002年项目建议计划。 5、国家局办公会议批准。国家局科技教育司将2002年项目建议计划上报国家局办公会议讨论。国家局办公会议批准后形成《项目计划》并印发。 6.国家局科技开发项目计划原则上每年下达一次。 六、申报注意事项 1、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教司为项目受理单位。 联系地址:北京宣武门西大街26号B座(100053) 联系人:张虹、王德平 电话:010-63605723,63605701 传真:010-63605487 e-mail:kj-kj@stma.tobacco.gov.on 2、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2001年10月15-31日;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3、每个申报项目须交纳项目查新及评审费500元。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是申报科技项目查新及评审费。 帐户: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 开户行:北京工商行樱桃园分理处 帐号:0200000609004301287

二OO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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