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01年度打叶复烤加工费构成项目通知如下: 一、打叶复烤加工费包括以下10项内容: 1、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 2、燃料及动力费; 3、装卸费; 4、修理费; 5、折旧费; 6、利息; 7、经营费; 8、管理费; 9、税金; 10、利润。 不包括分级费、回潮费、包装费、烤梗费、烤末费和特殊加工费用。 二、因卷烟厂特殊要求而发生的加工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下达2001年烤烟调拨价格和片烟加工费用标准的通知》(国烟计[2001]112号)所规定的标准之外另行计算。 请各省级局通知各复烤厂和卷烟厂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