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国务院关于废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函[2004]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发展改革委:
根据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同意废止1994年3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通知》(国发[1994]17号),由你委制订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为了保证工作的衔接,国发[1994]17号文件自你委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国务院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