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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一九九九年第五号--对来自日本和韩国的不锈钢冷轧板反倾销调查正式立案)


【颁发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公告[1999年第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于1999年6月17日对来自日本和韩国的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调查正式立案。 本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不锈钢冷轧薄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号中列为:72193100、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199000、72202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将从即日起会同海关总署对不锈钢冷轧薄板的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不锈钢冷轧薄板进口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以从即日起30天之内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申请参加应诉,索要有关的材料。(联系电话:86-10-65198763;65198735传真:86-10-65198905) 特此公告。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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