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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电信政务司通告——敬告广大消费者和移动电话机经销单位,在购买移动电话机时要认真核查


【颁发部门】 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电司[1997]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邮电部对电信终端设备实行进网许可证制度,凡接入国家通信网使用的电信终端设备,必须具有邮电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并贴有进网标志。最近,我司发现有一些未经批准进网的移动电话机在市场上销售,并且有少数不法分子伪造邮电部颁发的移动电话机进网标志,如:摩托罗拉D470、D668型移动电话机未经邮电部批准进网;证号为97MXXX的移动电话机进网标志均系伪造。为此,我司敬告广大消费者和移动电话机经销单位,在购买移动电话机时要认真核查,以防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特此通告。

199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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