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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隆灌区工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大隆灌区工程按时开工建设,做好工程开工前征地拆迁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大隆灌区工程征地拆迁 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岳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克峥(市水务局局长) 陈 阵(崖城镇委书记) 陈正光(天涯镇委书记) 金 光(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林 飞(南滨农场副场长) 成员:林涛(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海兴(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永杰(崖城镇镇长) 马育红 (市水务局副局长) 邓洪魏 (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分局局长) 领导下组下设工作组: 工作组组长:冯永杰 工作组副组长:马育红,陆仁致(崖城镇副镇长),林尤回(天涯镇副镇长),陈广桥(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科长) 工作组成员:王后权(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张秀标、史亚顺、王道云、陈球、梅世前、邢孔东、容得伟(市水务局)及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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