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审计署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的审计文书头纸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审计署

【发文字号】 审办发[1995]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驻国务院部门审计局,解放军审计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南京审计学院: 根据《关于在全国实行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的通知》(审法发〔1995〕7号)和《国务院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规定,现将全国审计机关统一使用的审计通知书、授权审计通知书、暂停拨付款项通知书、解除暂停拨付款项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复议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复议裁定书、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复议决定12种审计文书头纸标准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一、审计文收头纸印制说明 二、审计文书头纸标识域图示 三、审计言语书头纸尺寸图示(比例1∶1) 四、审计文书头纸式样(12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
附件一:
审计文书头纸印制说明
一、审计文书用纸幅面尺寸一般采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 二、发文机关用全称,字体为2号宋体,文书名称字体为0号宋体,发文字号下的细实线长140毫米,宽约1毫米。 发文机关、文书名称字体和细实线均为红色。 三、公文管理标识域上下间距为50毫米。 发文机关标识域上下间距为30毫米。 发文字号标识域上下间距为25毫米。 细实线与发文字号标识域下线重合,距左白边(订口)为25毫米,距右白边(翻口)为19毫米。 四、发文机关全称排发文机关标识域顶线位置;文书名称排发文机关标识域下线位置。 发文机关全称字数过长,可排两行,公文管理标识域上下间距不变,文书名称和细实线都下移10毫米。 五、公文管理标识域和发文字号标识域中的公文份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及发文字号等标识应按《国家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定的位置打印。 附件二:
审计文书头纸标识域图示
┌──────────────────────────────────┐ ││ ││ │公文管理标识域│ ││ ││ ├──────────────────────────────────┤ ││ │发文机关标识域│ ││ ├──────────────────────────────────┤ ││ │发文字号标识域│ ││ ├──────────────────────────────────┤ ││ ││ ││ ││ ││ ││ ││ ││ ││ ││ ││ └──────────────────────────────────┘ 附件三: 审计文书头纸尺寸图示(比例1∶1) ┌──────────────────────────┬─────┬─┬ │↑│↑ ││││ ││50mm││ ││││ ││││ │↓││ │────┬┬─┬┬─┬┬─┬┬─┬┬─┬┬──┴┬─││ │└┘└┘└┘└┘└┘└┘↑││ ││││ ││30mm││ │┌─┐┌─┐┌─┐┌─┐┌─┐│││ │││││││││││↓││ │───┴─┴─┴─┴─┴─┴─┴─┴─┴─┴─┬┴─││ │↑││ ││25mm││ ││││ │↓││ │25mm├─────────────────────┴─┤19mm││ ├←──→┤├←─→┤│ │左白边右白边│2 │ │(订口)(翻口)│6 │ ││0 │ ││mm│ │││ │││ │││ │││ │││ │││ │││ │││ ││↓ ├────────────────────────────────┼─┴ │184mm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审计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授权审计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暂停拨付款项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解除暂停拨付款项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审计意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审计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审计建议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移送处理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复议受理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不受理复议裁定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复议决定 ━━━━━━━━━━━━━━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