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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8

【实施时间】 1970-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一九八0年四月十八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津巴布韦共和国之间的大使级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津巴布韦共和国外交部长 黄华                     西蒙·穆增达 (签字)                   (签字)

一九八0年四月二十日于索尔兹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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