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外经济合作业务统计制度》(发布日期:2000年11月30日实施日期:2001年1月1日)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外经局、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所属对外承包劳务企业:
现发布《对外承包劳务统计制度》,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对外承包劳务统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以下简称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的经营情况,促进该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基本精神,结合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以及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批准的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事对外承包劳务业务并具有法人地位的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编报统计报表、提供统计资料。
第三条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对外承包劳务业务实际情况,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制定政策、指导工作和加强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条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是反映对外承包劳务业务活动情况和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充分发挥服务和监督作用。
第五条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是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外经贸部归口管理。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外经贸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的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工作,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局)及各国务院部委所属对外承包劳务企业(不包括在地方的国务院部委所属对外承包劳务企业,下同)的对外承包劳务的业务统计工作,综合编制、汇总全国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报表和资料。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局)归口管理行政区域内的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包括在本地区的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对外承包劳务企业)的统计工作,综合编制上报本地区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报表和资料。
三、各地方对外承包劳务企业负责本企业的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工作,编制统计报表和资料,上报当地经贸委(厅、局),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名单附后)同时抄报外经贸部;各国务院部委所属对外承包劳务企业统计报表直接报送外经贸部。
第六条各级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各对外承包劳务企业要有计划地加强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技术的现代化建设。
第二章统计范围
第七条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业务统计、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带动国产设备材料出口统计、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收入换回物资进口统计。
一、对外承包工程统计范围:
对外承包劳务企业以各种方式承揽的下列业务,作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
1.承包国(境)外工程建设项目。指对外承包劳务企业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国(境)外承揽和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
2.承包我国对外经援项目。指对外承包劳务企业以招标、议标等方式承担的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
3.承包我国驻外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指对外承包劳务企业以招标、议标等方式承担的我国驻外机构工程建设项目。
4.国(境)外房地产开发项目。指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在国(境)外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平整土地、建设施工、出售、出租等。
5.对外承包劳务企业与外国承包公司合营、合资或联合承包国(境)外工程项目中我方分包的部分。
6.承包国(境)内利用外资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的收取外币部分。指对外承包劳务企业以招标、议标等方式承担的国(境)内利用外资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外币部分。
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范围:
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对各种方式承揽的下列业务作为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
1.凡以收取工资的形式向国(境)外雇主[包括我国企业在国(境)外开办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提供劳动服务的活动。
2.派往国(境)外执行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中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3.向国(境)外从事商务活动的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处、办事处等机构(以下简称外商机构)派遣以收取外币工资的劳务人员视同劳务合作(其人员数不纳入统计)。
三、对外设计咨询统计范围:
对外承包劳务企业以各种方式承揽的下列业务,作为对外设计咨询业务统计:
1.国(境)外承担的地形地貌测绘,地质资源勘探与普查,建设区域规划,工程设计、生产工艺、技术资料和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考察、研究和评估,工程监理,技术指导和培训人员等。
2.承担国(境)内利用外资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的上述1款规定的设计咨询项目的收取外币部分。
四、对外承包劳务企业为完成所签订国(境)外对外承包劳务项目合同而带出的国产设备材料,作为带动国产设备材料出口统计。
五、凡业主(或雇主)根据合同规定以实物支付对外承包劳务企业的承包劳务项目收入,且我方企业又将其实物运达我国口岸或国(境)内的,作为收入换回物资进口统计。
第三章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统计的内容
第八条对外承包劳务统计的基本指标包括合同额、营业额、期末在外人数和派出人次四项指标。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如下:
一、合同额:系指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在报告期内签订的对外承包劳务合同金额。承包工程合同额以合同规定金额为准,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同额按预算总投资(包括地价、建筑费和其他费用等)统计,劳务合作合同额按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乘以合同规定的合作期限和合同人数计算;设计咨询合同额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或收费标准计算。
如业主(或雇主)以实物支付我承包劳务收入时,其合同额应根据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谈定的实物数量、单价计算,各种货币折美元按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对外签订的合同需经政府批准时,按政府批准生效时间统计。
遇有当年签订的合同额当年又有变更和撤销时,应根据业务部门的变更和撤销合同的通知,在下期报表的本年累计数中调整,并加以说明。
本年度内撤销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本年统计和历史资料均不予调整。
报告期内对往年合同签订补充合同时,增加的合同额按当年新签合同额统计。
二、营业额:系指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以货币表现的承包工程工作量、劳务合作收入、设计咨询收入(包括以前年度签订合同和本年新签订的合同在报告期完成的工作量)。
(一)承包工程营业额
1.需核准工作量的国(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营业额按报告期内经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工作量统计。
2.不需核准工作量的项目,营业额按报告期内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统计。
3.只提供设备、工程物资的项目,营业额按报告期内向发包单位提交的结算数统计。
4.房地产开发项目,营业额按报告期内出售房屋的售价和出租房屋的实际收入统计。
(二)劳务合作营业额,按报告期内向雇主提交的结算数(包括工资、加班费和奖金等)统计。
(三)设计咨询营业额,按报告期内向业主提交的结算数统计。
三、期末在外人数:指报告期末在国(境)外执行对外承包劳务合同的人数。
四、派出人次:指报告期内派往国(境)外执行承包劳务合同的人数。
期末在外人数、派出人次均不包括各企业常驻国(境)外机构人员和非执行合同的临时出国人员,也不包括向国(境)内外商机构派遣的劳务人员和承包国(境)内利用外资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的人员。
第九条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系列内企业)之间以总包、分包或转包方式实施的对外承包劳务项目,其合同额由对外签订合同的企业统计,其他指标按谁经营谁填报的原则,由承担实施任务的企业统计。
第十条凡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交叉经营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为系列外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时,各项指标均由签订合同的企业统计。
第十一条系列内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后将项目以分包或转包方式给系列外企业时,各项指标均由系列内企业统计。
第十二条对外承包劳务统计中的各项金额指标一律用美元表示。各种货币折美元,按签订合同或执行合同时所在国家(地区)官方规定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的中间价折算成合同额或营业额统计。
第四章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带动国产
设备材料出口统计的内容
第十三条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带动国产设备材料出口统计,按设备材料实际离开我国口岸或国境的日期和数量进行统计。
第十四条带出的国产设备材料分为钢材、木材、水泥、机电产品和其它五类进行统计。
带出国产设备材料的金额按海关报关单上填列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计算。人民币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表》折算成美元统计。
第五章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收入换回物资进口统计的内容
第十五条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收入换回物资进口统计,按商品实际运达我国口岸或国境的日期和数量进行统计。
第十六条换回进口物资分为钢材、木材、机电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水产品和其它七类进行统计。
换回物资到货价格按合同规定价格计算。合同规定不是美元结算的项目,要按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表》折算成美元统计。
第六章统计报表和数字的管理
第十七条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报表是《对外承包劳务统计制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各对外承包劳务企业都必须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填报。
第十八条计划单列市的各对外承包劳务企业的统计报表市经贸委(厅、局),由市经贸委(厅、局)综合上报外经贸部,抄报省经贸委(厅、局)和同级统计局。为了避免重复,省经贸委(厅、局)在上报外经贸部时,不包括计划单列市的数字,但在抄报省统计局时,应按国家计委和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在省下列出“其中:**市”。外经贸部汇总全国数字后报国家统计局。
第十九条各级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各对外承包劳务企业的基本业务统计数字,必须由统计部门统一管理,防止数出多门。检查计划和对外提供的统计数字,一律以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字为准。
第二十条各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各对外承包劳务企业都应建立和健全统计数字的审核、查询、保密、提供和交接等制度,并对数字的质量经常进行检查,防止重统、漏统、错统。如发现差错,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更正。
第二十一条各级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各级对外承包劳务企业都应建立和健全统计报表的签署制度,统计报表需经统计负责人、制表人签字(章)、加盖公章后方能报出。
第七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二十二条各级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各对外承包劳务企业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要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建立统计机构和配备统计人员,或确定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并指定统计人员。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三条各对外承包劳务企业的驻外机构和项目组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明确统计任务,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十四条各对外承包劳务统计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本地区、本企业的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档案,积累历史统计资料,积极开展统计调查、统计预测、统计分析,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和监督作用。
第二十五条对外承包劳务统计工作人员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权力: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提供资料;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对在对外承包劳务统计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和奖励;对统计工作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帮助、批评和通报;对严重违反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制度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为了切实贯彻执行本制度,各级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自己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各经贸委(厅,局)原则不增设新的统计指标内容,如确需增加时,应报外经贸部和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批。
第二十八条各种统计报表的报出日期,除春节可按国务院规定的假期相应顺延外,其余一律不得自行变更。
第二十九条本统计制度由外经贸部和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修改、补充。
第三十条本统计制度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九0年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制度》(90)外经贸计经字第1484号同时作废。
对外承包劳务统计报表目录(一)
──────┬──────┬────┬────┬──────┬─────
表号│报表名称│报告期别│报告单位│受表机关│报送时间
──────┼──────┼────┼────┼──────┼─────
│对外承包工程││各地经贸│外经贸部(国│
1.承统1-1 表│、劳务合作、│月报│委(厅、│外经济合作司│月后10日内
│设计咨询统计││局)│)、同级统计│
│月报表(一)│││部门│
──────┼──────┼────┼────┼──────┼─────
│││各部委│外经贸部(国│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外经济合作司│月后10日内
2.承统1-2 表│、劳务合作、│月报││)│
│设计咨询统计│├────┼──────┼─────
│月报表(二)││各地方│各地经贸委(│月后7 日内
│││企业│厅、局)│
──────┼──────┼────┼────┼──────┼─────
│对外承包工程││各地经贸│外经贸部(国│
3.承统2-1 表│、劳务合作、│季报│委(厅、│外经济合作司│季后15日内
│设计咨询统计││局)│)、同级统计│
│季报表(一)│││部门│
──────┼──────┼────┼────┼──────┼─────
│││各部委│外经贸部(国│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外经济合作司│季后15日内
4.承统2-2 表│、劳务合作、│季报││)│
│设计咨询统计│├────┼──────┼─────
│季报表(二)││各地方│各地经贸委(│季后10日内
│││企业│厅、局)│
──────┼──────┼────┼────┼──────┼─────
│对外劳务合作││各地经贸│外经贸部(国│
5.承统3-1 表│人员分行业统│季报│委(厅、│外经济合作司│季后15日内
│计季报表(一││局)│)、同级统计│
│)│││部门│
──────┼──────┼────┼────┼──────┼─────
│││各部委│外经贸部(国│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外经济合作司│季后15日内
6.承统3-2 表│人员分行业统│季报││)│
│计季报表(二│├────┼──────┼─────
│)││各地方│各地经贸委(│季后10日内
│││企业│厅、局)│
──────┴──────┴────┴────┴──────┴─────
对外承包劳务统计报表目录(二)
──────┬──────┬────┬────┬──────┬─────
表号│报表名称│报告期别│报告单位│受表机关│报送时间
──────┼──────┼────┼────┼──────┼─────
│对外承包工程││││
│、劳务合作、││各地经贸│外经贸部(国│
7.承统4-1 表│设计咨询新签│年报│委(厅、│外经济合作司│年后20日内
│合同主要项目││局)│)同级统计部│
│统计年报表(│││门│
│一)││││
──────┼──────┼────┼────┼──────┼─────
│对外承包工程││各部委│外经贸部(国│
│、劳务合作、││企业│外经济合作司│年后20日内
8.承统4-2 表│设计咨询新签│年报││)│
│合同主要项目│├────┼──────┼─────
│统计年报表(││各地方│各地经贸委(│年后15日内
│二)││企业│厅、局)│
──────┼──────┼────┼────┼──────┼─────
│对外承包劳务│││外经贸部(国│
│、设计咨询带││各地经贸│外经济合作司│
9.承统5-1 表│动国产设备材│季报│委(厅、│),同级统计│季后15日内
│料出口统计季││局)│部门│
│报表(一)││││
──────┼──────┼────┼────┼──────┼─────
│││各部委│外经贸部(国│季后15日内
│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外经济合作司│
10.承统5-2表│、设计资询带│季报││)│
│动国产设备材│├────┼──────┼─────
│料出口统计季││各地方│各地经贸委(│季后10日内
│报表(二)││企业│厅、局)│
──────┼──────┼────┼────┼──────┼─────
│对外承包劳务│││外经贸部(国│
│设计咨询收入││各地经贸│外经济合作司│
11.承统6-1表│换回物资进口│季报│委(厅、│),同级统计│季后15日内
│统计季报表(││局)│部门│
│一)││││
──────┼──────┼────┼────┼──────┼─────
│││各部委│外经贸部(国│季后15日内
│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外经济合作司│
12.承统6-2表│设计咨询收入│季报││)│
│换回物资进口│├────┼──────┼─────
│统计季报表(││各地方│各地经贸委(│季后10日内
│二)││企业│厅、局)│
──────┴──────┴────┴────┴──────┴─────
注:以上各报表的上报方式均为表式。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统计月报表(一)(略)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统计月报表(二)(略)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统计季报表(一)(略)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统计季报表(二)(略)
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分行业统计季报表(一)(略)
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分行业统计季报表(二)(略)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新签合同主要项目统计年报表(一)(略)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新签合同主要项目统计年报表(二)(略)
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带动国产设备材料出口统计季报表(一)(略)
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带动国产设备材料出口统计季报表(二)(略)
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收入换回物资进口统计季报表(一)(略)
对外承包劳务、设计咨询收入换回物资进口统计季报表(二)(略)
对外承包劳务统计标准国别(地区)代码
100亚洲Asia
101香港Hong Kong
102澳门Macao
103台湾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10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Korea (DPRK)
105越南Viet Nam
106老挝Laos
107柬埔寨Cambodia
108蒙古Mongolia
109日本Japan
110菲律宾Philippines
111缅甸Burma
112泰国Thailand
113马来西亚Malaysia
114新加坡Singapore
115文莱Brunei
116印度尼西亚Indonesia
117马基斯坦Pakistan
118孟加拉国Bangladesh
119印度India
120尼泊尔Nepal
121斯里兰卡Sri Lanka
122马尔代夫Maldives
123阿富汗Afghanistan
124伊朗Lran
125土耳其Turkey
126塞浦路斯Cyprus
127叙利亚Syria
128黎巴嫩Lebanon
129约旦Jordan
130巴勒斯坦Palestine
131也门共和国Yemem
133伊拉克Lraq
134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
135科威特Kuwait
136巴林Bahrian
137卡塔尔Qatar
138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nited Arab Emirales
139阿曼Oman
140韩国Korea
141以色列Lsracel
200非洲Afroca
201埃及Egypt
202苏丹Sudan
203利比亚Libya
204突尼斯Tunisia
205阿尔及利亚Algeria
206摩洛哥Morocco
207西撒哈拉Western Sahara
208加那利群岛Canary Islands
209毛里塔尼亚Mauritania
210塞内加尔Senegal
211冈比亚Gambia
212几内亚(比绍)Guineuritania
213马里Mali
214几内亚Guinea
215加纳Ghana
216科特迪瓦Lvory Coast
(象牙海岸)
217布基纳法索Burkina Faso
(上沃尔特)
218贝宁Benin
219尼日尔Niger
220利比里亚Liberia
221塞拉利昂Sierra Leone
222多哥Togo
223尼日利亚Nigeria
224喀麦隆Cameroon
225赤道几内亚Equatorial Grinea
226乍得Chad
227中非Central African
228加蓬Gabon
229刚果Congo
230扎伊尔Zaire
231佛得角Cape Verde
232圣多美和普林西比Sao Tome and Principe
233布隆迪Burundi
234卢旺达Rwanda
235埃塞俄比亚Ethiopia
236索马里Somalia
237吉布提Djibouti
238肯尼亚Kenya
239乌干达Uganda
240坦桑尼亚Tanzania
241塞舌尔Seychelles
242毛里求斯Mauritius
243科摩罗Comoros
244留尼汪Reunion
245马达加斯加Madagascar
246安哥拉Angola
247莫桑比克Mozambique
248赞比亚Zambia
249马拉维Malawi
250休达Ceuta
251津巴布韦Zimbabwe
252梅利利亚Melilia
253斯威士兰Swaziland
254博茨瓦纳Botswana
255莱索托Lesotho
256南非South Africa
300欧洲Europe
302波兰Poland
303匈牙利Hungary
304捷克斯洛伐克Czechoslovakia
305保加利亚Bulgaria
306阿尔巴尼亚Albania
307罗马保亚Romania
309德国Germany
310南斯拉夫Yugoslavia
311法国France
312意大利Italy
313荷兰Nether Lands
314比利时Belgium
315卢森堡Luxembourg
316英国United Kingdom
317爱尔兰Lreland
318丹麦Denmark
319芬兰Finland
320瑞典Sweden
321挪威Norway
322冰岛Lceland
323瑞士Switzer land
324奥地利Austria
325希腊Creece
326马耳他Malta
327西班牙Spain
328葡萄牙Portugal
329圣马力诺San Marino
330摩纳哥Monaco
331列支敦士登Liechtenstein
332安道尔Andorra
333直布罗陀Gibraltar
341俄罗斯联邦The Russian Federation
342乌克兰The Ukraine
343白俄罗斯The Republic of Belorussia
344乌兹别克斯担The Republic of Uzbekistan
345哈萨克斯坦The Republic of Kazakhstan
346摩尔多瓦The Republic of Moldavia
347吉尔吉斯斯坦The Republic of Kirghiziastan
348塔吉克斯坦The Republic of Tajikistan
349亚美尼亚The Republic of Armenia
350土库曼斯坦The Turkmenstan
351立陶宛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
352爱沙尼亚The Republic of Estonia
353拉脱维亚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Latvia
354阿塞拜疆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Azerbaijan
355格鲁吉亚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Georgia
400拉丁美洲Latin America
401墨西哥Mexico
402危地马拉Guatemala
403洪都拉斯Honduras
404萨尔瓦多EI Salvador
405尼加拉瓜Nicaragua
406哥斯达黎加Costa Rica
407巴拿马Panama
408古巴Cuba
409海地Haiti
410多米尼加共和国Dominican Republic
411牙买加Jamaica
412特立尼达和多巴哥Trinidad and Tobago
413巴巴多斯Barbados
414委内瑞拉Venezuela
415哥伦比亚Colombia
416圭亚那Guyana
417巴西Brazil
418厄瓜多尔Ecuador
419秘鲁Peru
420玻利维亚Bolivia
421智利Chile
422巴利圭Paraguay
423阿根廷Argentina
424乌拉圭Uruguay
425波多黎各Puerto Rico
426百慕大Bermuda
427巴哈马Bahama
428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Turk & Caicos Is.
429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
430安提瓜和巴布达Antigua and Barbuda
431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ST. Christopher. N
432蒙特拉塞拉特Montserrat
433多米尼加联邦Dominican
434圣卢西亚St. Lucia
435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ST. Vincent and Greadines
436格林纳达Grenada
437伯利兹Belize
438凯曼群岛Cayman Is.
439法属圭亚那French Guiana
440瓜德罗普Guadeloupe
441马提尼克Martinique
442苏里南Surinam
443荷属安的列斯群岛
444库拉索Curacao
445阿鲁巴Aruba
446博内尔Bonaire
447萨巴Saba
448圣马丁St. Martin
449对尤斯特歇斯岛St. Eustatus
450其它安的列斯岛屿Other Antiues
500北美洲North America
501加拿大Canada
502美国U. S. A
600大洋洲及太平洋岛屿Oceania and The Pacific Is.
601澳大利亚Australia
602新西兰New Zealand
603西萨摩亚Western Samoa
604瑙鲁Nauru
605汤加Tonga
606裴济Fiji
607科克群岛Cook Is.
608巴布亚新几内亚Papua New Guinea
609基里巴斯Kirbati
610图瓦卢群岛Tuvalu Is.
611诺福克岛Norfork
612所罗门群岛Solomon Is.
613新喀里多尼亚New Caledonia
614瓦努阿图Vanuatu
615法属波利尼西亚French Polynesi
616社会群岛
617土阿莫土群岛
618图布爱群岛
619马绍尔群岛Marshall Stands
620密克罗尼西亚Micronesia
621瓦利斯群岛Wallis Is.
622东萨摩亚Eastern Samoa
623其它太平洋岛屿Other Pacific Ocean Is.
904其它Others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统计代码表
1100北京市
1200天津市
1300河北省
1400山西省
1500内蒙古自治区
2100辽宁省
2101沈阳市
2102大连市
2200吉林省
2201长春市
2300黑龙江省
2301哈尔滨市
3100上海市
3200江苏省
3201南京市
3300浙江省
3322宁波市
3400安徽省
3500福建省
3502厦门市
3600江西省
3700山东省
3702青岛市
4100河南省
4200湖北省
4201武汉市
4300湖南省
4400广东省
4401广州市
4403深圳市
4500广西壮族自治区
4600海南省
5100四川省
5101成都市
5102重庆市
5200贵州省
5300云南省
5400西藏自治区
6100陕西省
6101西安市
6200甘肃省
6300青海省
6400宁夏回族自治区
65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501新疆建设兵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名单
1.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中国内蒙古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中国山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4.中国河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5.中国辽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6.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7.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8.中国上海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9.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0.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1.中国宁夏伊斯兰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2.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3.中国深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4.中国广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5.中国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6.中国宁波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7.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8.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9.青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0.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1.中国青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2.中国安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3.中国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4.中国贵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5.中国河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6.中国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7.中国海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8.中国云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29.中国四川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0.中国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1.中国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2.中国北京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3.中国陕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4.新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5.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6.中国西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7.中国沈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8.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39.中国南京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40.中国武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41.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42.中国成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43.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