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将贵阳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海关的请示》(黔府呈〔2002〕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贵阳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机构,隶属关系和人员编制不变。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