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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3]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精神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温家宝(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曾培炎(国务院副总理) 成员: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 马凯(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济(教育部部长) 徐冠华(科技部部长) 张云川(国防科工委主任) 李德洙(国家民委主任) 金人庆(财政部部长) 张柏林(人事部部长) 郑斯林(劳动保障部部长) 田凤山(国土资源部部长) 汪光焘(建设部部长) 刘志军(铁道部部长) 张春贤(交通部部长) 王旭东(信息产业部部长) 汪恕诚(水利部部长) 杜青林(农业部部长) 吕福源(商务部部长) 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高强(卫生部常务副部长) 张维庆(人口计生委主任) 周小川(人民银行行长) 谢旭人(税务总局局长) 解振华(环保总局局长) 徐光春(广电总局局长) 周生贤(林业局局长) 万学远(外专局局长)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发展改革委单设机构。马凯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春正、李子彬、段应碧、王志宝任办公室副主任,李子彬负责日常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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