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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3]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禁毒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周永康(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 副主任:罗锋(公安部副部长) 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 朱庆生(卫生部副部长) 盛光祖(海关总署副署长) 委员:姜兴长(高法院副院长) 张穹(高检院副检察长) 周文重(外交部副部长) 姜伟新(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湛(教育部副部长) 牛平(安全部副部长) 李宝库(民政部副部长) 范方平(司法部副部长) 李勇(财政部部长助理) 张宝文(农业部副部长) 魏建国(商务部副部长) 赵维绥(文化部副部长) 甘国屏(工商总局副局长) 胡占凡(广电总局副局长) 雷加富(林业局副局长) 邵明立(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章沁生(总参谋部作战部部长) 李奇生(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杨岳(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莫文秀(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安部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四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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