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黄菊(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马凯(发展改革委主任)
尤权(国务院副秘书长)
周文重(外交部副部长)
熊光楷(副总参谋长)
成员:张国宝(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
牛平(安全部副部长)
赵永吉(公安部副部长)
盛光祖(海关总署副署长)
甘国屏(工商总局副局长)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发展改革委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