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万县海关更名为万州海关的请示》(渝府文[2002]4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县海关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州海关。其隶属关系、机构级别、人员编制不变。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