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鄞县设立于波市鄞州区的请示》(浙政[2001]13号)收悉。同意撤销鄞县,设立宁波市鄞州区,以原鄞县的行政区域为鄞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鄞州路。 鄞州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