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 (64)福字第392号函悉。关于工作人员曾经自首、叛变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同意你们的意见。即:自首、叛变以前的工作时间均不计算工作年限;但仅有自首行为而未叛变也没有其他危害人民罪行的,自首以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 此复。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 (64)福字第392号函悉。关于工作人员曾经自首、叛变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同意你们的意见。即:自首、叛变以前的工作时间均不计算工作年限;但仅有自首行为而未叛变也没有其他危害人民罪行的,自首以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