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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统一对外提供律师工作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司法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1970-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据一些地方反映,美国驻华大使馆领事处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发函,要求提供主要律师事务所和涉外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请你们将收到的此类信函立即报部律师司,统一由司法部办理,不要直接提供材料。但可复函美国驻华使馆领事处,请他们直接与司法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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