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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为百讯达(北京)广告有限公司等单位代办境外出版物进口手续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发文字号】 新出外[2006]2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出版集团: 你集团中版[2006]24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集团所属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为百讯达(北京)广告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代理进口境外出版物(报审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 请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对进口出版物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载的内容。使用单位应对进口图书妥善使用,不得扩散和销售。 附件:1.报审项目一览表(略) 2.青岛国际学校进口图书名称及数量清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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