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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北京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你公司关于更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李忠权先生接替严维国先生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此复。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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