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收购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40%国有股权的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我会对你办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无异议,请你办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收购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40%国有股权的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我会对你办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无异议,请你办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