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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收购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公司字[2005]9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收购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40%国有股权的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我会对你办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无异议,请你办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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