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你局《关于补办邮政代理保险业务准入手续的请示》(储汇请字[2004]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邮政储蓄机构力、理代理保险业务。 你局应加强管理,完善相关规定,控制该项业务的风险。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