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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2002年第232号——批准江苏省武进智能兽药合成厂和浙江省台州市东港兽药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的环丙氨嗪及其制剂为三类新兽药


【颁发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业部公告2002年第2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江苏省武进智能兽药合成厂和浙江省台州市东港兽药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的环丙氨嗪及其制剂为三类新兽药,现发布其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 1. 环丙氨嗪质量标准(略) 2. 环丙氨嗪预混剂(1%)质量标准(略) 3. 环丙氨嗪预混剂(10%)质量标准(略) 4. 环丙氨嗪预混剂(1%)使用说明书(略) 5. 环丙氨嗪预混剂(10%)使用说明书(略)

200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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