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部和建设部共同制定了砌筑工等8个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名称
1 6-23-02-01砌筑工
2 6-23-03-01混凝土工
3 6-23-04-01钢筋工
4 6-23-05-01架子工
5 6-23-06-01防水工
6 6-23-10-03管工
7 6-15-03-01手工木工
8 6-15-03-03精细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