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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失效]


【颁发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办库[2002]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目前,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更换正版软件的工作已经完成,采购软件的财政资金也已经支付完毕。为了使各部门做好正版软件采购资金的账务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1.凡属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部门,其采购正版软件资金的账务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部门,其采购正版软件资金的账务处理也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即: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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