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换发1999年核发的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的公告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核发的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证书有效期已满的持证人,可就近到我会各地派出机构申请换领新证,并将旧证上交。资格证书遗失需补发的,凭身份证明文件申请补发,并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当地报刊原件,换证截止日期为200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2年8月8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