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2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库[2002]3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库[2002]11号)、《关于20 01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年终结余帐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2]1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1]54号),对于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各单位应增设“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一级会计科目(科目编号103)。在“财政补助收入”一级会计科目下,按“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设二级会计科目,在我院目前存在原方式财政拨款的情况下,还应按“原方式拨款”设二级会计科目;在上述二级会计科目下,按有关专项经费设明细会计科目。 附件:1.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略)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略) 3.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略) 4.关于2001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年终结余帐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