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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公司及相关人员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机构字[2002]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证券监管办公室,宁波、兰州、大连、新疆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们报送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人员执业资格初审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咨询执业资格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6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机构具备规定的条件,同意授予其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二、下列47人具备规定的条件,同意授予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一)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人) 杨晟孙泱江伍平鲁俊张恩业魏舟辉叶伯年徐兴夫贺红波 (二)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人) 杨俊峰陈曦李小勇顾海陈翠华 (三)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人) 胡爱国吉喆张立渲王平付佐民高旭梁小乐刘辉孙艳萍刘启东张宏全石巍尹娟娟 (四)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人) 王德全刘利张红霞高红谢红涛高云山江静顾君珍王新辉杜华袁磊 (五)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人) 谢富华尹召红张晓君张蕾周金涛杨光炜张尚政赵文慧王怡强 三、请你们持此批复到我会领取有关资格证书,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上述机构及人员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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