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机构字[2002]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筹): 你们报送的《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 二、核定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2955万元。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核准以下单位的股东资格和出资金额: (一)河北财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8000000元 (二)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38450000元 (三)秦皇岛市信托投资公司33360000元 (四)唐山金海资产开发投资公司28550000元 (五)保定市财信实业有限公司27590000元 (六)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24000000元 (七)秦皇岛市山海关隆福物资采购供应处12700000元 (八)黄骅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7900000元 (九)邯郸市财达计算机信息中心 5000000元 (十)涿州市诚信实业有限公司 4000000元 三、核准《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四、我会对边志明、刘申、翟建强、张伟林、王琳担任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爱文担任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五、请你公司凭此批复,到我会领取《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