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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3号——武夷岩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武夷岩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正式对武夷岩茶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武夷岩茶原产地域范围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请支持尽快审批武夷岩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函》(闽政办(2002)函2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武夷山市所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00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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