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规程
【颁发部门】 建设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建法[2002]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第一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并依照本规程规 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条各业务司局、全国建筑市场稽察特派员办 公室在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调查取证(或者交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调查取证),详细记录涉及案件的关键事件和重要线索,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和询问笔录或者其他执法文书。笔录应当场交当事人核对,并签名盖章。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全国建筑市场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调查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交相关业务司局),报分管副部长批准立案:
(一)调查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并且该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当由我部给予行政处罚的;
(二)收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建议,并丑该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当由我部给予行政处罚的。
第四条立案后,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召开司务会,对有关案情进行讨论,司务会应当有政策法规司人员参加。
必要时,或者对处罚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复核,查实有关证据。
需要作技术鉴定的,有关业务司局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五条有关业务司局查实案件证据后,经司务会讨论,提出初步行政处罚意见。
行政处罚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种类、范围和幅度内进行。
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六条除需要给予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填写建设 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七条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由政策法规司统一编号,并经政策法规司会签后,报分管副部长签发。
第八条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和送达回证一并送达当事人,也可交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送达当事人。
第九条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陈述和申辩材料后,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召开司务会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司务会应当有政策法规司人员参加;情节复杂的,应当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意见。
第十条有关业务司局对当事人提交的陈述和申辩材料进行复核后,认为当事人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 为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一条对需要给予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的,由有关业务司局填写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十二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政策法规司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主持召开听证会。
第十三条听证结束后,由政策法规司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提出处罚意见,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报部长和分管副部长。
第十四条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由政策法规司提交部常务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有关业务司局起草,政策法规司统一编号,并经政策法规司会签后,报部长签发。
第十六条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后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送达当事人,也可交由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当事人。
第十七条行政处罚决定,由有关业务司局执行,并填写行政处罚结案表。
行政处罚的文书由有关业务司局和政策法规司各存一份。
第十八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告》等媒体上公布,并在相应企业的不良记录栏中载明。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政策法规司依法受理复议;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由政策法规司负责应诉事宜。
第二十条案件技术鉴定费用、听证费用、行政复议受理费用和行政应诉费用,在部法制工作经费中列支。
附:
有关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一、现场检查笔录
二、询问笔录
三、建设部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四、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五、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六、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七、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八、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
九、建设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送达回证(略)
十一、建设部行政处罚结案表(略)
附件一:现场检查笔录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检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现场检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检查人:___________单位及职务:_______
现场检查人:___________单位及职务: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单位及职务:_______
被邀请人:___________单位及职务: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单位及职务:_______
现场检查情况及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检查人(签名):__________记录人(签名):___________
被邀请人(签名):____________
当事人(单位代表):
(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或需要绘制现场检查图的,可另附纸)
附件二:询问笔录
(共页)
询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询问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询问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询问人:___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民族_____文化程度____职业____工作单位___住址___
问:_______________
答:__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三:建设部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编号:
┌─────┬─────────────────────────────┐
│ 案由 ││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当事人├────┼───────┴───┴───┴───┴────┤
│ 基本情况 │ 住址 ││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
│├────┼─────────┴───────┴──────┤
││单位地址││
├─────┴────┴────────────────────────┤
│简要案情│
││
├────┬──────────────────────────────┤
│承办人││
│意见│(签名)年月日│
├────┼──────────────────────────────┤
│负责人││
│审批意见│ (签名)年月日 │
├────┴──────────────────────────────┤
│备注│
││
││
││
└───────────────────────────────────┘
附件四: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案号:字第号
:
你(单位)_________一案,经调查和研究,认为_________违法事实清楚,拟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理由和依据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陈述、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五: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案号:字第号
:
你(单位)_________一案,经调查和研究,认为_________违法事实清楚,拟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理由和依据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部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六: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案号:字第号
:
你(单位)关于一案,现定于年月日午时分在(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姓名:职务:
听证员姓名:职务:
记录人姓名:职务:
你(单位法定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逾期不出席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提交当事人签名和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的,应当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部提出并说明理由。
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七: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听证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__分
听证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听证主持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
听证记录员: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
案件调查人员:姓名_____职务______
姓名_____职务______
当事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_文化程度_____职业_____工作单位_______住址______(或)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住址:___(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单位______(听证会内容)_____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八: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
案号:字第号
┌───┬──────────────┬───────┬────────┐
│││听证主持人││
│案由│├───────┼────────┤
│││记 录 员││
├───┼───────────┬──┴─┬─────┴────────┤
│时间││地点││
├───┴───────────┴────┴──────────────┤
│听证会基本情况摘要(详见听证会笔录,笔录附后)│
││
││
├───────────────────────────────────┤
│听证结论及处理意见:│
││
││
││
│听证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
附件九:建设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叙述案情、调查和听证经过、证据及认定的事实等内容)
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根据(叙述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具体条款的序号)之规定,决定(叙述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及幅度)。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叙述处罚单位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及具体内容)。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写明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