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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做好“创新案例搜集、编写”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国科学院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分院党组、院属各单位党委: 为落实院“关于搜集、编写创新案例,深入推进创新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创新“案例”的编写工作,由院创新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设立案例编写办公室(设在京区党委)。各分院党组、京区党委分别负责本地区所属单位“案例”编写的牵头和组织工作。为保证编写工作顺利进行,各分院和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1.编写要求见“创新案例”编写手册中附件一。 2.注意案例类型的广泛性,每单位案例不少于2个。 3.撰稿人一般应请当事者担任。若当事者不能撰写时,也可以请他人撰写,但必须请当事者审阅同意后,方可上报。 三、进度安排 1.4月1日前,各分院和院直属单位上报编写计划,包括选题、内容要点、撰稿人(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2.4月下旬,院召开专题研讨会,就“案例”编写进行交流,统一认识,确定选题。 3.6月底以前,各分院(含直属单位)上报“案例”初稿、经初审后交撰稿人进行修改。 4.8月中旬,各单位上报“案例”第二稿,院召开第一次“审修会”,提出修改意见,并向作者反馈。 5.10月初,各单位上报“案例”第三稿;院召开第二次“审修会”,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并向作者反馈。 6.11月中旬,各单位上报“案例”修定稿,办公室汇总后送专家审定。 联系电话:(010)68597586、7518、7505 传真:(010)68597516 联系人:赵歌、王秀琴、李浩然 电子信箱:zzb@cashq.ac.cn;zhaoge@cashq.ac.cn

京区党委 200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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