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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8号--核定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补充名单


【颁发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保护不可再生的钨、锑资源,维护钨、锑出口经营秩序,根据外经贸部《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00〕外经贸管发第649号)的有关规定,外经贸部核定了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补充名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得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按照《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联合下发的第21号令的有关规定开展出口经营活动。 二、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应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协调下,积极参与行业协调和自律。 特此公告 附件: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补充名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00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补充名单(共2家)
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柳州华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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