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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文本适用问题的答复


【颁发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工商法字[2001]第3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已于2000年12月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9号公布,予以修正。除第十六条外,《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其它条款以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为标准文本。特此答复。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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