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地区部分机动车型全车盗抢险费率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复[2000]29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保监办: 你办《关于调整北京地区部分车型机动车盗抢险费率的请示》(保监京发[2000]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对普通桑塔纳、桑塔纳2000系列以外的其他六座以下客车的全车盗抢险费率下调到保监发[2000]16号规定的费率标准1%。其他车型的全车盗抢险费率维持现行费率标准。 此复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