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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更名的批复》的通知


【颁发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2000]外经贸电商字第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外经贸企业,各商会、协会、学会,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 经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外经贸部直属事业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性质为自收自支科研事业单位。 现将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更名的批复》(中编办〔2000〕90号)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印章废止,启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关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更名的批复(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二 新启用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印模和已作废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印模。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 (印模)(作废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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