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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同意撤销湖南省烟草技工学校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 你局《关于撤销湖南省烟草技工学校的请示》(湘烟政[2000]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国家教委有关调整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文件的精神,同意撤销湖南省烟草技工学校该校国有资产应无偿划转到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统一管理,按规定办理划转手续。在撤销工作中,要积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以及分流、安置工作,并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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