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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实现经济运行三年规范目标的意见


【颁发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现将《关于烟草行业实现经济运行三年规范目标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结合本省烟草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9月20日前报国家局。 近年来,全系统认真贯彻“狠抓基础、稳中求进”的行业工作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工作重点,整顿经济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但长期以来形成的烟草专卖系统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和有关法规的不规范行为仍然大量存在,如烟叶非正常渠道购销现象相当普遍,系统内一些单位和个人与烟贩子勾结,非法倒买倒卖烟叶,牟取暴利;许多企业物资采购不公开、不透明、随意性大、甚至为捞取回扣,造成资财浪费也在所不惜;有的卷烟工业企业超产瞒产,低价竞销,搭售样品烟及各种名目的回扣、让利相当严重;有的企业私自购进烟机设备,不按规定处理闲置和淘汰设备,甚至将烟机设备流入非法烟厂;卷烟工业企业以商补工不规范问题相当普遍,有的导致触犯财经纪律;卷烟经营体外循环严重存在,大进大出,整进整出,卖大户,低价甩卖的问题在一些单位表现突出;有的省对卷烟购进设置种种障碍,厂家、限牌号,甚至公开索要让利回扣;有的企业和个人与烟贩子串通,非法倒买倒卖卷烟,甚至为烟贩子提供合同、帐号、准运证和资金,等等。为切实纠正和克服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符合国家专卖要求的烟草经济新秩序,推动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国家局明确提出要把规范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两、三年全行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就切实抓好烟草行业经济运行的规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经济运行三年规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工作重点,坚持从严治烟,从严治企,辣手治乱,整顿各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从今年起,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整顿各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在全行业基本建立起规范、有序、稳定、公正而又充分体现竞争、激励机制的烟草经济运行秩序。经济运行三年规范总体目标是:在一年内,所有烟叶、卷烟和其它各类烟草专卖品一律进入全国烟草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所有非专卖品烟用物资购进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比价采购;通过健全和完善网络建设,两年内形成以我为主、归我管理、由我调控的卷烟销售体系,基本解决卷烟销售体外循环问题;下决心用两年的时间加强对烟叶流通的治理整顿和体制改革,在三年内建立起烟叶生产、购销的正常秩序,基本解决烟叶流通体外循环问题。 二、具体要求 (一)切实抓好烟叶流通秩序整顿和体制改革,规范烟叶经营行为 1、全行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烟叶流通秩序整顿工作的通知》(国烟运[2000]172号)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开展烟叶流通秩序整顿工作。通过对1998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发生的每一笔烟叶经营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搞清烟叶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非正常渠道购、销烟叶,烟贩子插手烟叶经营活动,内外勾结、非法倒买倒卖,个人牟取暴利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通过认真宣传烟叶经营规范单位的经验,建章立制,坚决遏制烟叶经营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建立烟叶流通正常秩序。 2、认真总结国产烟叶进入全国烟草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的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交易规则和制度,加大对交易合同检查监督力度,提高合同履约率,保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要积极创造条件,力2000年年底前实现进口烟叶在全国烟草交易中心进行看样订货。 3、切实抓好烟叶流通体制改革,两年内县级烟草公司及打叶复烤企业不再直接经营烟叶调拨业务,由分公司统一经营烟叶,统一结算烟叶货款;力争三年内全面推行原烟交接,打叶复烤企业实行委托加工;取消挂杆复烤。 (二)加强卷烟销售城乡网络建设和经营管理,切实规范卷烟销售行为 1、要切实加强卷烟销售管理,严格控制货源,稳定销量,坚决制止大进大出、倒买倒卖卷烟,努力提高烟草系统卷烟市场占有率。2000年全国统计销售量占国家局核定销售量的比率要达到90%、2001年达到92%、2002年达到95%以上。 2、加强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工作。2001年年底前国家局将对全国卷烟网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进一步加强网建工作意见,促进全行业网络建设工作特别是城网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进行,确保全国卷烟入网销售率2000年达到80%以上,2001年达到90%以上,2002年达到95%以上;持证零售户入网率2000年达到90%以上,2001年达到95%以上;网点平均送货率2000年达到75%以上,2001年达到80%以上。 3、加强卷烟价格管理工作,健全全国卷烟市场价格信息体系,完善价格指标体系,加大价格信息分析和管理力度,坚持顺价销售原则,严禁低价竞销。到2001年实现同城同价,农村要做到卷烟价格区域统一化;三年内逐步实现以省为单位统一卷烟批发价格。 4、加强对商业企业经营行为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加强对卷烟商业企业经营毛利率的考核,严格控制卷烟“双亏”牌号,努力实现卷烟经营平均毛利率达到8%以上,坚决消除卷烟商业企业亏损现象。 (三)强化烟用物资专卖品的专卖管理,增强物资采购透明度,规范烟草物资经营行为 1、采取有效办法,确保烟用专卖品物资定点生产企业不得向制售假冒卷烟窝点、非法烟厂提供烟用专卖品物资,对计划内烟厂(含地方烟厂)必须严格按国家确定的卷烟生产计划提供烟用专卖品物资;确保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从非定点企业购买烟用专卖品物资。 2、认真总结国产卷烟纸、烟用丝束等专卖品进入全国烟草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的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交易规则和制度。切实加强醋酸纤维丝束和盘纸的进口管理,通过三年努力,实现烟用专卖品物资配送制,建立起优质、高效、顺畅的烟用物资流通体制。 3、对非专卖品卷烟材料全面推行公开招标、比价采购。通过组织非专卖品卷烟材料集中交易试点,总结经验,制定行业公开拓标、比价采购的实施意见。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完善和规范市场行为 1、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市场分割行为。用一年的时间对各省有关限制省外卷烟调入的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违反市场经济原则、违反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坚决纠正。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法则,推动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实现烟草资源优化配置。 2、建立全国卷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禁止各种形式的低价竞销、搭送样品烟及各种名目的回扣和让利。 3、加强卷烟牌号在全国烟草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市场准入审核工作,加大清理、整顿、压缩卷烟生产和交易牌号的力度,扶优扶强,限制和取消亏损牌号以及产销批量小、交易量少的卷烟牌号在全国市场流通。三年内力争使全国省际间的卷烟交易牌号控制在600个以内。 4、坚决禁止各地区对全国名优卷烟市场准入的任何限制,加强考核,确保县级市场全国名优烟牌号数量不少于10个,地市级公司所在地市场全国名优烟牌号数量不少于20个,省会城市市场全国名优烟牌号数量不少于30个,使名优烟在全国市场的份额有明显提高。 5、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市场需求量的核定,强化销量和省际间交易量考核,打破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建立全国卷烟统一市场。对销售工作各项指标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完成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作相应的组织调整。 (五)加强烟草专用机械的专卖管理,规范烟机生产经营行为 1、不再新增加烟机生产定点单位(含新产品开发),并采取严厉措施,确保烟机定点企业不向制售假冒卷烟窝点、非法烟厂提供烟机设备及零配件,对计划内烟厂(含地方烟厂)必须严格按国家局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总体方案、核定规模及经批准的技术改造方案提供烟机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设备淘汰工作;确保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从非烟机生产定点企业购买烟机,不得未经审批自行购买烟机。 2、加强烟草机械大修理管理的基础工作,尽快制定并发布《烟草机械大修理行业管理办法》和烟机大修理技术标准、工艺等文件,开拓高速卷接包机械大修理市场,使大修理工作步入正规。 3、两年内基本规范烟机零配件生产销售工作。通过试点实现零配件公开招标、比价采购;通过进口关键件国产化,实现国产零配件成套供应;通过规范全国烟机零配件经营,基本建立全国性的销售网络。 (六)加快烟草进出口体制改革,规范烟草进出口工作 1、加快口岸公司的改制,组建中烟进出口集团公司,实现科工贸有效结合,集中统一对外。 2、烟叶出口坚持“五统一”(统一资源、统一价格、统一谈判、统一市场、统一客户)原则,加强基地的管理和建设。 3、加强进出口企业的财务成本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完整的进出口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强化内部管理,实现规范经营。要树立守法经营的观念,加强对免税出口卷烟的合同审核与鉴章管理,规范卷烟出口经营活动,杜绝卷烟假出口现象。 5、进一步加强进口专卖品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丝束、盘纸的进口管理。坚持集中统一对外的原则,由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统一对外谈判、签约,杜绝非正常渠道进口的丝束、盘纸流入卷烟生产企业。 (七)严格控制卷烟生产总量,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规范管理机制 1、要进一步加强驻厂员工作,充分发挥驻厂员在限产压库工作中的作用。要突出重点,对认真执行国家计划、遵章守纪的大型骨干企业经批准可以免派,集中力量加强对有超产嫌疑的烟厂特别是地方烟厂的派驻工作。两年内消除中央直属卷烟企业超产、瞒产问题,基本解决地方卷烟厂超产、瞒产问题。 2、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要在一年内建立覆盖企业活动方方面面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各项活动都有章可循。特别是对企业的物资采购、产品开发、生产活动、产品销售、财务活动、人事安排、各种投资等必须制定明确的工作程序,并建立工作过程中的相互制约机制,确保企业严格按工作程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开透明。 3、强化企业决策体系,杜绝个人决策、盲目决策。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程序化、民主化。在强化已有投资项目管理的同时,当前重点要解决向烟草主业外盲目投资的问题,要突出主业,并提高核心业务的竞争力。 4、规范企业财务制度,确保各种会计数据真实可靠。企业要制定明确的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成本费用,重点是要控制采购成本。企业要加强资金管理,减少资金沉淀,对外投资的资金管理要形成明确的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企业要确保会计数据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 5、企业要强化法制意识,依法生产经营。企业领导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企业法》《会计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禁止卷烟生产超产瞒产、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严格禁止与烟贩子勾结、倒买倒卖、为烟贩子提供帐号、准运证、资金等违法活动。 三、组织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狠抓规范作为经济运行工作的重中之重。规范是狠抓基础的重要内容,是稳中求进的基础条件,是改革创新的基本前提,是遏制腐败、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抓好烟草行业从严治烟、从严治企工作的具体体现。在当前“两烟”相对过剩,特别是卷烟买方市场已经形成的情况下,不规范的问题已经关系到烟草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大局,大量不规范的问题已经到了非治理整顿不可的地步。为此,全行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认真贯彻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起好表率作用,狠下决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行业内各种不规范的问题。 2、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把三年规范目标的各项任务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行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规范工作的领导,指定相应的部门或专人,全力以赴狠抓规范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局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规定,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查找和梳理各种不规范行为,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明确的规范目标任务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在整顿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同时,切实完善内部各项制度,杜绝各种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再度发生,把国家局三年规范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是落实三年规范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是落实三年规范目标的直接责任人,要把规范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做到横向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抓落实;纵向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真正把规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各省级局贯彻落实国家局三年规范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9月20日以前上报国家局,今后每半年要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考评,并向国家局提交书面报告。 3、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三年规范目标的实现。国家局和各省级局要建立规范工作的通报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规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把规范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和坚决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尤其是对《烟草专卖法》及国家局制定的各项相关制度要确保落到实处,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规范工作的检查考核,把规范工作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规范工作抓得好,较好实现规范目标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规范工作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领导班子,要坚决进行调整,以保证三年规范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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