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许可证事务局,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使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工作更加规范,现决定自文到之日起,统一启用新的《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请各发证机关凭此及我部下发的《一九九四年出口配额招标商品中标企业额度表》和中标企业所持的出口商品配额中标证明书核发出口许可证。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如文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
商品名称:
┌───┬─────────────────┬───┬───────┐
│领证││领证人││
│单位││││
├───┼──┬─────────┬────┼───┼───────┤
│中标│已领│本次领取配额│余量E││配额使用费余│
│数量│数量│数量C│E=A-│配额│额F│
│A│B├────┬────┤B-C│价格│F=D×C│
│││大写│小写││D│×90%│
├───┼──┼────┼────┼────┼───┼───────┤二
││││││││、
├───┴──┴────┴────┴────┼───┴───────┤发
│发证机关签注栏│签发人:经办人:│证
├────┬────┬─────┬──┬──┤│机
│领取许可│领取许可│余量N│签注│备注││关
│证时间│证数量M│N=C-M│人│││留
├────┼────┼─────┼──┼──┤│存
│││││││
├────┼────┼─────┼──┼──┤│
│││││││
├────┼────┼─────┼──┼──┤│
│││││││
├────┼────┼─────┼──┼──┤│
│││││││
├────┼────┼─────┼──┼──┤配额招标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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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证机关留存
注:1、本书为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的主要证件。
2、本书一式四份<第一份招标委员会留存(白色),第二份发证机关留存(黄色),第三份中标企业留存(粉色),第四份招标办公室留存(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