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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长李强先生和秘鲁共和国商业部长路易斯·阿里亚斯·格拉西亚尼空军少将会谈纪要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7

【实施时间】 1970-08-17

【效力属性】 有效


由商业部长路易斯·阿里亚斯·格拉西亚尼空军少将先生率领的秘鲁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长李强先生的邀请,于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三十日访问了北京。 访问期间,阿里亚斯·格拉西亚尼部长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总理李先念先生。双方就加强两国外交和贸易关系进行了亲切友好的谈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长先生和秘鲁共和国商业部长先生进行了亲切的会谈。秘鲁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塞萨尔·埃斯佩霍先生和贸易代表团全体成员以及中国对外贸易部有关官员参加了会谈。 秘鲁共和国贸易代表团由下列成员组成: 博利瓦尔·帕蒂尼奥·瓜迪奥拉经济学家,商业部长顾问工程师,全国原 海梅·基汉德里亚·萨尔蒙料贸易公司董事长 富兰克林·卡塞雷斯·萨拉斯先生财经部公共信贷执行局长 萨洛蒙·莱尔内尔·吉蒂斯工程师,公共鱼粉、鱼油贸易公司贸易部 经理 里卡多·布里塞尼奥·比列纳经济学家,矿业贸易公司铜处经销员 罗伯特·洛佩斯·布斯蒂略斯空军上尉,商业部长副官 中国代表团由下列成员组成: 郑拓彬先生对外贸易部三局局长 曹英芳先生对外贸易部进口局副局长 余秉熹先生对外贸易部出口局副局长 秦敬三先生对外贸易部三局处长 毛洪元先生对外贸易部交际处副处长 巢永森先生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部经理 方新民先生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部副经理 会谈中,两位部长详细检查了两国贸易的现状,表示了愿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进一步加强两国的贸易关系。 双方同意尽一切可能促进和支持各自国家的有关公司和机构签订买卖合同,以使两国贸易逐步平衡。 会谈结果,双方公司代表签订了一九七六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购买秘鲁产品的购销合同,数量如下: 电解铜(铜线锭)七千四百公吨 粗铜二万二千六百公吨 精炼铅一万三千公吨 精炼锌五千公吨 鱼粉四万公吨 签订了一九七六年秘鲁共和国购买中国产品的购销合同,数量如下: 大米七万五千公吨 石腊一万公吨 双方表示愿意就感兴趣的其它商品以后继续商谈和签订合同。 阿里亚斯·格拉西亚尼部长在北京期间还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长方毅先生就两国经济技术合作问题进行了会谈。 阿里亚斯·格拉西亚尼部长率领的秘鲁共和国贸易代表团的访问增加了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对两国贸易关系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秘鲁共和国商业部长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长访问秘鲁,李强部长愉快地接受了这一邀请。 本纪要于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西班牙文写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           秘鲁共和国 对外贸易部长            商业部长 李强                路易斯·阿里亚斯·格拉西亚尼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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