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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八号)——关于启用新任局长签发的“专利证书”及“优先权证明”的规定


【颁发部门】 中国专利局

【发文字号】 专利局公告第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1970-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自1987年11月1日开始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新任局长高卢麟签发的“专利证书”及“优先权证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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