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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三号)——上海分局停止受理专利申请、各种专利收费以及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的业务


【颁发部门】 中国专利局

【发文字号】 专利局公告第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1970-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专利局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不含公告日),撤销中国专利局1986年7月10日发布的第十五号公告。上海分局停止受理专利申请、各种专利收费以及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的业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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