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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北京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2009)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09]5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你公司关于更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陈志昌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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